close

  中新網11月21日電 香港《大公報》21日刊載《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一文,文章指出,自改革開放以來,歷次政府換屆幾乎都伴隨著機構改革。三商務中心中全會《決定》部署了優化政府機構的任務,除了繼續推進大部門制改革之外,也首次提出要“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即除了政府部門,將黨務部門和群眾團體也一併納入改革視野。
  文章搜尋行銷摘編如下:
  在中國,黨委部門發揮著重要的決策作用。而一批群眾花店團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在相當程度上承擔著政府部門的職責。因此,只有將黨政群機構改革統籌推進,才能真正取得改革實效。
  參與起草《決定》的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王峰指出,著眼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做出的借款重大決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與政府機構相比,黨委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以及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數量較少,具有一定特殊性,但有必要結合職能調整進行改革,形成適應全面深化改革和發展需求的黨政群機構新格局。
  實際上,中央黨務部門近些年來也陸續進行了內設機構改革。譬如中紀委在今年就進行了最大力度改革,一線的紀檢監察室由八個擴充為十個,以禮服增強辦案力度。並整合組建了黨風政風監督室、執法和效能監督室,前者即為了推進落實八項規定、改進工作作風的常態化。
  再如中央編辦增設部門,以推進對應領域的改革。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並配備專職副主任,也是為了順應社會流動和變革帶來的工作需要。
  隨著改革深入進行、政府職能轉變及利益格局深刻調整,各類社會團體承擔的功能越來越重要。三中全會《決定》亦提出要激發社會組織活力,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由中央直接管理的20多個全國性群眾團體,在這方面無疑要起到先鋒作用。
  在去年十八大上,共有工會、青年團、婦聯、科協、殘聯、文聯、作協、僑聯、工商聯等九個群眾團體負責人當選中央委員。這反映出中央重視群眾團體履行社會組織責任,也為後續改革提供了組織上的保障。(馬浩亮)  (原標題:港媒:中央優化機構改革 黨務和群眾團體進入視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e01aeffr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